水仃 2005-6-5 01:03
[转帖]南京戴小姐挑战银行“铁规矩”
圣诞节的前一天,南京市民戴小姐以自己的“不规矩”,“挑战”了一把银行的“铁规矩”。事情说起来不大,但是却在市民中激起了很大反响,反响的余波恐怕将银行震得不轻。<br>
ctx3w;j
<br>
3^t3G Ag-a0L/dN
12月23日下午,戴小姐到一家银行去存款,存款额不大不小,只有2700元,很快银行柜台上的储蓄员就将存款手续办好了。接下来的事情令戴小姐不可思议:储蓄员竟然将存折和她要存的2700元一起给了她。面对此情此景,戴小姐没有多说,将钱和存折拿了就走。同样令戴小姐想不到的是,当天夜里12点,银行的工作人员就找上门来了,他们告诉戴小姐,银行清账时发现少了2700元,在调来录像看过后,认为可能是戴小姐将这笔钱拿走了,所以现在登门要求戴小姐将钱退还出来。<br>2t)MW9i
H\k)G;pw/N7D
<br>3bh5oc!M:D*d
起先,银行的人以为戴小姐会不承认有这么回事,可是出乎他们的意料,戴小姐爽快地承认:“钱的确是我拿的!”银行的人以为这下事情好办了,可是戴小姐的回答令他们感到震惊:我就是不想还给你们。双方交涉无果后,银行就向警方报了案。民警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并提出了一个方案:银行给戴小姐1000元的感谢费,戴小姐则将1700元退还给银行,但是双方都不愿意接受这个“大家都让一步”的做法。<br>
*`FH*~6Ke
<br>ja-r$c^%`
应该说,戴小姐是“不当得利”,可是她为何坚持不将这笔钱退还给银行呢?戴小姐说的一番话似乎也不无道理:我就是要给银行一个教训!银行不是常常说“现金离柜,概不负责”吗?这个“负责”是不是只是针对储户,而和自己无关?如果也包括银行自己的话,那么银行将钱弄丢了,就不应该来找储户,应该理所当然地自己承担责任。现在事情出来了,却要储户来负责,银行是不是有点霸道了?昨天,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一些市民,得到的大多数回答是:银行有录像,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包括法律)将这笔钱追回来,可要是银行多拿了储户的钱呢?恐怕向银行讨回自己的钱,就没那么容<br>
5JC.g6ER.d
易了!因为市民毕竟没有银行那样的技术手段,取起证来就相当困难了。<br>7M?3g0mn W)a#Q]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