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兵蛋子-QQ 2007-8-4 03:52
天使的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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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从初中开始我便是学校的不良少年。其实没有一个人以生具来便是好的或是坏的,而是受着周围环境的摆布。我是一个平凡于世俗中的人,因此我逃不开这可怕力量的侵蚀。孩童时,我们村子经常与隔壁村械斗,父亲便送我到外婆家住下,直到上了中学才回来。那时的农村,人的思想还很封建,对外来人的岐视便是其一体现。因此被欺负对我而言已是家常便饭,只是那富有憧憬的幼小灵魂无形之中已被套上了仇恨的枷锁。仇恨世界,仇恨社会,仇恨每一个人等身边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仇恨的对象,包括我的家我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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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中学以后,在那谁都不是主人的地方我开始了我的报复。把我的仇恨发泄在敢与我冷眼相对的每一个人身上。或许那时的我已可称为心理变态了。三年初中,找不到一周我平静的日子。而可慰的是学习成绩却一直都还可以。勉强上了高中,思想也逐渐地成熟。才发现心里压抑着无限的空虚与孤寂,莫大的悲哀浓缩在心里占据了一切。并非谁遗弃了我或什么遗弃了我,而是我遗弃了谁遗弃了什么,包括我的家我的父亲。家还是那个家,只是我不再是那个他;周围的一切还是一切,只是我不再是“我”。于是,我开始厌倦,厌倦我的生活;厌倦回家;厌倦一日三餐;厌倦烦人的上课铃;厌倦同学之间的吵吵闹闹;厌倦老师在讲台上无聊地走来走去……便开始睡觉度日。只有梦里我才一切都有,只有梦里的我才能发自内心地开怀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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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高二上学期的一天晚上,第二节晚自修下课后我便一个人到街上闲狂。走到离学校不远的一条巷子里时,突然前面两个人一看到我便各从衣袖里抽出约尺来长的刀,对面向我挥过来。我用手挡住了一把刀,顿时血从手掌顺着手腕流下来。而另一把捅在我腰上,两层皮带都被穿透,幸好牛仔裤没破。于是我一脚踢开他,转身便跑。在一个拐角处,我上了一辆载客的摩托车。那司机吓得浑身都在颤抖,但很感谢他没有赶我下车,只是狠狠地加大了油门,恨不得车子飞了起来似的。而此时,我才真正的对我的生活感到恐惧。我恨不得这车子能马上带我离开这城市,甚至离开这世间都可以……于是,我休学了。9z[\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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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呆了近一年,这段时间里全靠家人的宽容及一些心理学之类的书作为精神支柱,才不至于崩溃。但是,对自己的信心早已被回忆粉碎,不复存在了。对自己的未来也不再或许可以说不敢奢望什么。只想平平静静地过每一天。跟家人的距离也仍然如隔山,如隔海。然而父亲的无奈让我内疚、懊悔而痛苦不堪。可自己却也如此的无奈。为了弥补点什么,于是第二年的秋季我复学了。:F4^5y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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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的第一天我没有去。因为我无法回答自己“该或不该”、“会或不会”。但第二天我还是去了。学校似乎已有点陌生了。找班主任报到后她给发了课本便带我进班级,座位早已安排好写在了黑板上。找到座位坐下,跟同桌点一下头打招呼,把课本塞进抽屈,便懒懒地靠在后面的课桌上。此时上课铃声已经响了。环顾四周,前面的座位是空的。看一下黑板上安排座位的名单,是个女生,叫王利一铃。厉害,刚开学就迟到。无聊之极,便趴在课桌上闭上眼睛,不禁又回忆起过去的点点伤痛。5Hml,x3V.mcVo^F
“报到”,突然从教室门口传来一个女生的声音。声音很微小,但却有足够的力量把我从回忆里拉回现实中来。我抬起头,一个身穿黑色T恤的女生正朝我这边走来。原来她就是王利一铃。她扎着一条小辫子,用一个精致的发夹夹着,皮肤非常白,决不是因穿黑色衣服衬托出来的。要不是还透着一点粉红,我肯定叫她去医院挂个号,检查一下是否贫血。然而,奇怪的是为什么我感觉到一种从没有过亲合力。她是那么的纯,像超凡脱俗的天使一般。而我像是被某种魔力所控制似的,脑子里的旧东西早已不知去向,只有她的身影,满满的都是她的身影。这身影纯结了我的世界。我这才发现这世上竞有如此一种美好。不由得我露出了舒心的微笑,真真正正打从心底发出的几乎已经忘却了的微笑。真诚地感谢上苍给我的世界派来这人间天使。我似乎感觉到我的眼神已不再如身边的人所形容的那般冷漠,因为这美好已顿时充满了我的整个世界。此时,不知她是否感觉到她的背后有人正默默地注视着她。然而,我却不希望。我害怕像梦境一样,这美好的一切会突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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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是数学课。高二上学期的前半学期数学课还是上高一的课本。这一届是采用新版本课本的第一届,因此我没有课本上课。而我的同桌厉害了,竟然读书读到课本丢掉。没办法,俩人只好趴在桌上各思其想了。突然,“啪”的一声眼前出现一本数学课本。“这书借你们用,我跟一铃用一本”,原来是王利一铃的同桌。我拿起课本便翻查一番,真希望上面的名字是“王利一铃”。谁知这课本并没写名字。就当它是王利一铃的课本,于是这节课听得特别认真,还做了笔记。笔记本是“新”的,除了我的名字和高一开学第一天的日期外,上面没有其它的任何笔迹。然而,并不是我每节课都没课本。假如我把所有的课本都丢掉的话,我想我现在应该还在读重点大学。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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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b]2·10事变[/b][/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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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喜欢读书,一坐在座位上便趴在课桌上睡觉,但我喜欢上学。因为从一铃身上才能找到我所追求的平静,一方心灵才能到达的净土。每天,一进学校只有看到她才觉得真正的上学;放学时只有告别她才顿觉真正的放学了。然而,对她爱慕,却又迟迟不肯说出口。我想我是对的,因为那时我跟本还放不下上一届那个让我学会宽容地去对待每一件事的女孩。第一年的圣诞节,我认了一铃做小妹,并送她琼瑶的《一帘幽梦》和《还珠格格》当做礼物,因为琼瑶的作品是我们俩共同的爱好。而她送我一盒干花,至今还摆在我的书桌上。}.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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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的日子总过得那么快,转眼间已经高三了。学长们说,高三时同学之间的感情会升华得很快。的确,高三上学期会考一结束,不参加高考的同学便可收拾东西回家了,几年的朝夕相处,面临着离别都不勉有些伤感,平时的相互矛盾早已化为云烟,只剩下相互的友爱和美好的回忆。当然,我跟一铃也不例外。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便几乎每天通电话。我给她讲我的过去我的厌倦,她安慰我的过去鼓励我的未来。记得有一次跟她聊电话时,她说:“你每天晚上睡觉前想想你今天做了什么,你会发现你其实很空虚,因为你是在‘度’日子不是在‘过’日子,尽管看上去很潇洒,但你并不是真正的快乐。”顿时,我恍然大悟:的确,人毕竟是人,并非飞禽走兽,飞禽走兽只要生存,而人则要生活。本来也打算上学期会考结束后便收拾东西回家的我,此时便有了留下来参加高考的念头。我把它定为我人生重新开始的第一步,结束了游戏人间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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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考前夕,在这部份同学即将离别之际,班上组织了一次聚会。那天是星期六,下午补课一放学便到**场**。一铃不大会溜,但也不至于一站起来便摔倒。换上**鞋,我滑到她面前伸出手:“我先带你兜一圈吧。”她微笑把手放在我手心上。顿时,一种莫名的感觉如潮水般地涌上心头,遍布全身。在**场牵女孩子的手是常有的事,但从没有过这种感觉。一年多以前,她从我眼晴闯进我心里,而现在她却又从我手心钻进了我的骨髓里。这是我第一次牵她的手,第一次跟她靠得这么近,也是至今唯一的一次。我们在场上溜了一圈又一圈,我不敢溜得太快,生怕她很快累了便要停下来休息。我默默地乞求上天能把时间停止,让这一刻变成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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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眼,高三上学期结束了。眼看着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朝夕相处的日子也将随之结束了,我终于下定决心向一铃表白在心里压抑了一年多的心思。我深深地记得那是99年2月10日。那天晚上10点左右我给她打了电话:'Tr.ur`|
“一铃,我喜欢一个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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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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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一直不敢跟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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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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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怕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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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你这个笨蛋,你说出就还有百分之五十的机会,你如果不说出就完全没机会,告诉我,是哪个女孩子那么倒霉啊,我认不认识。”DgA#{9~r1E,wvB%[
“你认识,而且很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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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到底是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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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空,我们出来找个地方坐一下聊聊天,我告诉你她是谁,而且你还能见到她。” t&_5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