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熊 2008-3-15 14:20
老人摔倒了,您会上前搀扶吗?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美德。要求我们尊敬老人,爱护晚辈,我们应当继承和发扬这一优良传统。对于这一点,我们的社会是怎么解释的呢?大家先看几则媒体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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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南京解放南路人行道上有一位九旬老人瘫倒在地,二十分钟内,过往行人无一敢上前搀扶,一位热心市民最后喊来七八名路人作“见证”后,才敢打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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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位七旬老太摔倒在重庆南坪东路星宇花园门口的人行道上,老人手里提着一包刚买的咸菜,瘫坐在人行道上,右眼角被嗑出约3厘米长口子,明显有鲜血流出,但却始终无人敢上前搀扶。 ]7?v-Xb+e;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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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郑州开出租车的毛先生因为自己车子右后方一位老人摔倒后心脏病发死亡自己却被判赔偿。法院在没有肇事证据的情况下认定“出租车从老人身旁路过对其倒地有一定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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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南京男子彭宇因搀扶摔倒的老太太,反而被告上法庭,法庭判决彭宇承担原告40%的损失,即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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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有人认为我去搀扶老人,万一被误解怎么办,与其这样还不如就一直袖手旁观。这样的说法听似很有道理,可是当你仔细想想看却并不如此。做了好事被误解甚至诬赖固然有,但是决不会很多。做了好事被认同也大有人在,与前者相比可以说是多如牛毛。我们为什么要让极少数“不搀扶”的心态影响整个社会呢?决不让“不搀扶”成为道德“潜规则”! N:DW4J)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