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迷漫 2009-9-24 16:24
打劫被拘 4个月不发一语
广州法院判决一宗罕见的“无名氏”案件。一名青年涉嫌当街打劫女途人1000元人民币后,被警方当场人赃并获,但被拘查4个月时间内,疑犯竟始终没有讲过一句话,警方甚至连其真实身分都无法确认。前日,越秀区法院判处这名被冠以“无名氏”的男子抢夺罪成,判其入狱14个月。但就算宣判后,被告仍是不发一语,亦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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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方日报》报道引述起诉书称,今年5月23日晚上7时左右,该疑犯在广州解放北路桂花岗铁路桥底人行道处,趁女途人史某不备之机,突然抢走其斜背袋。争夺期间,史某的女伴林某用随身携带的雨伞打中疑犯手部,对方抢夺后逃走不远,被闻讯赶抵现场的警员人赃并获。经调查,现场缴获的背袋中有1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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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疑犯姓名及是否聋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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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疑犯自从被捕后,不论是JC的调查还是前日的庭审,他前后竟有4个月时间“保持沉默”,一直未开口说话,办案人员也始终不知道疑犯的真实姓名和身分,甚至也不知道其是否是“聋哑人”,而起诉书上的被告名字也只能用“无名氏”代替。最后,法院认定其抢夺罪成立,判囚1年2个月。但就算此时,被告还是沉默不语,也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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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在接到检察机关公诉后,被告有权为自己进行辩解,或自行辩护,或委托他人为自己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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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14月 拒在判决书上签名 x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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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称,由于被告在法庭上一直保持沉默,无形中等于放弃了自己的辩护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没有被告人供述(俗称“零口供”)、证据充分确凿的时候,也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因此,尽管被告拒不开口,但因现有证据充分,相互印证,法院认定“无名氏”趁人不备,施行抢夺,且方式较为激烈,涉及数额比较巨大,仍依法对被告作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