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远足的小鹅 于 2009-1-8 13:48 发表 9 b' D9 @# {$ c" i 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了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基金,水电费,公共物业水电公摊费,每个月还要收一个楼层水电总表与我们用户之间的水电差额摊费,你们说这水电差额摊费该缴吗?如果是公共水电管哪里漏水漏电这应是物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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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物业那里放把火,救火的的水费就当作给他们的差额好了;P :lol 作者: 远足的小鹅 时间: 2009-1-9 08:58
你想他们收我们一户一个月至少五六十元,整栋楼用户下来多少钱?这么多的差额水电用到哪里去了?而且水电表都是出户的并没在用户物业内.* E$ w. |$ O' F+ G
所以我认为厦门物业市场管理非常不规范,就如我们买了新房子,结果发现并非买了房子那么简单,后期的物业管理费原来也很高,而业主却说了不算.只能无奈的接受.因为物业会告诉你业主委员会还没成立,等成立了,你们可以商议换物业公司等,而中间又有多少的麻烦和不便. 作者: 花花公子 时间: 2009-1-9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