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1 A% w+ {' Q) L# }4 h法律人士:ZF行为不当造成今日纠纷 I4 s0 r7 [% p/ q+ {www.xmjeep.com 4 g) @8 A. f8 ?& n8 I了解此事的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陈有西认为:五粮液集团提出的法律依据值得商榷。厦门越野联盟9 r8 d+ f' [ I
m7 G. ?# ~* V( b( U4 \+ [& v+ J6 swww.xmjeep.com陈有西称,从租赁现状来看,酒窖应该是尹家的。“如果酒窖不属于尹家,尹家就不可能享有将其出租的权利,五粮液就不可能跟尹家签订租赁协定。” 他说:“在民事行为中,合同双方都认为都认可物权是出租人的,双方有争议的话,就不可能有租赁关系存在。到2009年之前,尹家认为物权是尹家的,而五粮液一方也在认可物权是尹家的。没有物权就产生了租赁权,这是违反基本法律常识的。” 5 V: s7 B6 L9 O+ j4 z7 G+ C 0 {- n) l6 N' y; _他分析说,从酒窖的历史事实和现状来看,酒窖也应该是尹家的。尹家的酒窖的所有权属于土地权,一直到土改、文化大革命、反右,直到改革开放尹家所有的土地权都没有变化过,尹家的部分财产丧失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才开始的。改革开放以后,五粮液开始壮大,宜宾市ZF为了打响品牌,让酒厂扩张,就把酒厂附近的一条街征用给五粮液。而在这个时候,尹家的酒窖也一直没有被征用,这个现状一直持续到争议出现。而尹家酒窖上方的房屋被过户给五粮液时,没有处理好房屋下土地的权利。5 u2 J: K$ {# y* a; y* o+ ~2 x8 W
R9 R [- i* x _到2009年,虽然地上的房屋是五粮液的,但房屋下的土地和酒窖、酒窖旁边的宅基地和房屋都没有处理。是ZF行为处理欠当导致了土地权和房产权的分离,双方都没有获得土地证。尹孝功也说,“我们索要土地证而ZF一直不给,但五粮液也没有获得土地证。” z& l7 ]+ M; [. e8 q; H
2 E9 `) Z q7 b“我们的《物权法》和《民法》规定,地上权依附于地权,地上的附属物是必须归附于地权的。房子不可能建在天上,房子必须建在土地上,所以土地是谁的,房子就是谁的。宜宾市ZF的处理不当就在于它将土地权和房产权分割掉——土地和酒窖是尹家的,房产权又发给了五粮液。这就造成了严重的财产纠纷隐患。尹家的土地权利一直没有丧失,租赁行为一直持续到2009年。这是由于ZF行为不当造成的。”陈有西说。" R I: M8 t9 T u. `
: w" N" W N+ q; I厦门越野联盟五粮液公司提出,他们购买了房屋,这已经包括了房屋内的酒窖池产权。对此,陈有西称:“不是五粮液说的‘房权带地权’,应是‘地权带房权’。全世界的民法都是房随地走,没有地随房走,这是我国的《民法》和《物权法》明确规定的。” D" ?# |; F7 U9 E- N, j% e厦门越野联盟厦门越野联盟/ L' \6 L. J0 @( P; h W. u7 L
4月19日,中国青年报记者致电宜宾市房管局法规科,希望能了解此事,对方拒绝接受采访。随后,记者致电法规科张科长,张科长表示请示领导是否愿意接受采访,但到截稿前,记者仍然没有收到对方的回应。 # V u' H3 W F4 D: i! O/ b3 cwww.xmjeep.com8 M9 M7 t/ F6 Y9 w
同时,记者多次致电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关系科,却一直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