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人淡如菊
作者:冰凝居
A.在路上
那天,在路上,看见一个小孩子,很可爱的样子。于是忍不住,上前去逗他。
我的同伴说,逗小孩玩,其实是很没有人性的。我茫然。那是因为小孩什么都不懂,逗他们玩和逗小狗、小猫玩一样?,没区别,她又说。我愕然。
我不知道,人性,还可以被用在小孩子身上。也许,是我错了。
我,一路走来,从一个婴儿。曾经,被人叫做"小朋友",被叫做"小姑娘"(这是我们的地方方言)。现在,我被那些小孩子叫做了"阿姨"。要知道,在几个月前,那些可爱的孩子,还是叫我"姐姐"的。
原来,人的一切欢喜、落寞、成长还有衰老,只是这样,一路走着,一路走来。
有人说,喜欢在路上的感觉,因为真实,而且痛快。痛快,是啊,痛快!许多老人在几近暮年的时候,都喜欢说"痛快一点吧,这样,即使是死,或许也能成为一件幸事"。
喜欢在路上的感觉,虽然命运在你我看来,都是那样的无从把握。也许正是因为真实和虚幻交替着出现在我们的生命中,才使得我们有这种"在路上"的感觉。
B.永远思索着的人生
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思考了。也许,冷不丁的,想着想着,成了哲人,或者,疯子。
我,不知道。
我想,我又想,哲人和疯子,成了谁,变成了谁,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们之间的唯一区别是,我想,我想应该是:哲人的衣服会华丽一些,而疯子或许会穿得更另类一些。
这是个崇尚个性和追求另类的时代,我接着想。
所以做疯子会比较有人欣赏,也比较有意思。没人会来打扰你,你可以一直思考下去,任你思考下去,直到,生命结束。
永远思索着的,有我,还有,你。我们都在思索着。我在想,只是,你没有像我这样地疯狂。
别人都叫我"哲人",我想,他们莫不是在背地里可怜我:疯子来了。因为她疯了,我们姑且施舍给她些许怜悯吧,喊她一声"哲人"又不会死。我没有听到他们的话,然而我分明地看见他们的嘴在一张一合。
也许这只是幻觉,我想。
整日的思考让我身心疲惫,我想说,我很累。可是我的大脑似乎不想有片刻的歇息,它仍旧在高速运转着。
C.虚伪的面具
回学校的时候,我远远地看见一个人影。我承认,我视力不好,在昏暗的路灯的光晕下,我只能看见一个影子。但我清楚地知道,它(我不知道到底是一个"他"还是一个"她")向我走来。凭直觉,我觉得它是想和我打招呼。
我扬起了我的左手,其实我连一个指头都懒得动,可是不知道是一股什么力量促使我这样做。总之,我把我的左手扬起,做了一个大幅度的动作。
那个人影渐渐地走近了,我也渐渐地看清楚了,她是我的室友。突然,我的左手在路灯的光晕下,忽然觉得不自在起来。我开始把我的右手也扬起来,和左手一起,环抱成一个类似于圆的形状。我想,我大概是拥抱了她。此时,我的脸部肌肉也开始痉挛起来,我莫名地微笑着,我听见自己说:"好想你啊!"虽然,我知道,我离开学校的时间,即使按小时算,也没能够到二位数。
其实,说实在的,我和她不熟。我们不是一个班的,我们也没一块儿上过床,无论是在时间上还是在空间上。我们的床是斜对着的,她睡下铺,我睡上铺。我睡的时候,不知道她身在何方;她起床的时候,不知道我梦游何处。
总之,我们不熟。
而,我的手臂紧紧地搂着她的脖子,有谁会认为我们不熟呢?我们熟得不得了,我们住一块儿,我听见自己这样对旁人说。
我知道,我的脸上始终戴着一副叫做?"虚伪"的面具。深夜里,我悄悄将它卸下。接着,我听见了那副面具在黑暗中发出的狰狞的笑声。
D.痴人说梦
女人天生爱做梦,我也不例外。
我没有一副漂亮脸蛋。现在的女孩子在外谋生,不外乎是靠着两种方式:凭长相或是凭实力。我没有一副漂亮脸蛋。可是我老大不小了,要找一条出路。至少,要让自己勉强达到温饱水平吧。我的要求不高。
我不能说自己写得一手漂亮文章。我没有一丁点实力。鲁迅先生说:"不在黑暗中爆发,就在黑暗中灭亡。"说的好。
我说:不在现实中做梦,就在现实中饿死。?记住,这是我说的。
于是,我在现实中开始学做一个傀儡,过着梦境一般的日子。这样,才,不会饿死。我开始觉得,行尸走肉,并不是一门很高深的武学。因为,我看见,我周围的人,各个都是些虚无缥缈的影子,像在梦境中一般。
痴人说梦,不难。
E.邻居的耳朵
现在的商品房泛滥,我不知道,每家每户的室内装潢怎样,我也不想知道。我只想丈量一下两户之间的那堵墙,它们,究竟有多厚。
我妈说,想什么呢,别瞎想了,这墙比我们原来住的那间房的要厚实多了。我对我妈说,您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这是个重视人权和**的社会,我越来越能感受到这一点了。我们排斥邻居的耳朵。
那天,在楼道里碰见小时候的玩伴。我们彼此惊讶,我们没有见过面,我们住进这幢房子已经快一年了,我们没见过。
她说,最近流行周杰伦。我说,知道,我天天在那儿听呢。她说,我怎么没听见,我就住你楼上。我说,我塞在耳朵里听着呢,我怕用音响,邻居的耳朵受不了。闹大了,我怕人家告我噪音污染,我怕我的耳朵受不了。
晚上看电视新闻,说,市长电话接到一起投诉。邻居的小孩学钢琴,于是隔壁那一位就把人家告上了法庭。看着看着,我觉得有一点不对:钢琴发出的声音应该是乐音啊,怎么也当噪音论处?要不,打电话到电视台去,向他介绍我们这儿的商品房,这儿的墙够厚。
我站起来,把耳朵贴在墙上。许久,没听到一点儿声响。
我说过了,这儿的墙够厚。
F.第四种权利
我喜欢上网。
上网,这是我的第四种权利。
我有一个QQ,我上网时会一直开着它。
我给自己取了个网名,叫"人淡如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