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房子不是“小产权”?
2007-07-16 09:52:18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厦门越野联盟( f5 j7 y9 H# {#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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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打的房子也在风雨飘摇。" v. ]7 w- r$ X1 \5 O- h, [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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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农村去!”10年前北京郊区已经出现了“小产权房”,只有少数人购买。2003年以后,随着中国房产市场的升温,在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下,许多村镇开始直接或间接开发“小产权房”。据称,目前北京已售和在建的“小产权房”有千万平方米。就在这两天,北京通州又查出了百万平方米的“小产权”房。www.xmjeep.com* ^- m4 @; t& j d
& J0 o& f4 h0 v1 @5 L6 `0 `* L' C 无论ZF以什么名义“叫停”,以其低于城区一半甚至更多的价格来看,相信“小产权房”热还会持续下去。因为老百姓越来越买不起房,因为“大产权”房盘剥得太多。前不久,有开发商“爆料”:“楼盘开发成本只占房价20%,开发商能够拿到其中40%的利润,余下超过40%的利润全部被相关职能部门‘层层消化’掉了。”所以,在ZF的参与下房价越调越高,而“个人合作建房”、“不买房运动”等同样在各种因素的干预下一事无成。“小产权房”低价热销,独辟蹊径地嘲讽了ZF“调而失控”的政策——在ZF缺席的地方,社会反而将房价调控得很好。3 l: k: Z1 N- }1 A/ E2 s$ e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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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人们热议“小产权”与“大产权”,笔者却忍不住要笑。厦门越野联盟, N ]6 ]9 J& b
) X2 u( ~ B1 E. J) w: k 产权就是产权,只有“有”和“无”的问题,没有“大”和“小”的问题。就像一个人,有生命就活着,没有生命就死了,若非有人无事生非或者势利歧视,本也无所谓“一条大命”和“一条小命”的区别。然而,法律却是要讲公正的,毕竟这些房子都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盖起来的,怎能像对待“**光碟”一样打击。如果“小产权房”都违规,那么农民自己盖着住的房子又算什么?能把产权分出个“乡镇级”与“国家级”,这不能不说是转型期中国的伟大创造。5 |4 d) m* p2 _5 e" @) X! |9 J0 c
% n% R( p$ Z6 P, J% ^厦门越野联盟 退一步说,就算今日世界有“小产权”和“大产权”之分,我想这个区别也不在中国。中国人习惯拿自己的房价和国外比,其实从购买力的角度来计算,中国的房价已经高到天花板上去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以中国房地产的产权格局,与国外对比房价本来就不在一个重量级上。区别在于,中国人讲“房地产”,实际上只有“房产”而无“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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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在中国,无论是皇帝至上的君主时期,还是国家至上的国家主义时期,民众都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土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与“普天之下,莫非国土”无非代表了土地占有的两个极端。前者,皇帝垄断一切,天下归一个人所有,臣民实际上是一无所有,关于这一点,“抄家”这两个字已经对中国历史有了很好的概括。至于后者,“土地国有”表面上说一切权利都属于人民,但是,由于“人民”是个虚拟主体,从产权上说,这里名义上属于所有人的东西实际上是谁都一无所有。所以我说,大家别吵了,中国的房子基本上都是“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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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A& J2 b/ G8 N4 ? 政策专家反复告诫大家,“小产权”有风险,不受国家政策保护,其实在我看来,房屋的最大风险并不在于不受国家政策保护,而在于可能遭受国家行为的侵害。以目前大行其道的“拆迁政治”与“房地分离”的政策来论,中国什么样产权的房子没有风险?2 B! A% C/ x+ `5 Z5 D- C5 w3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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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在西方许多国家,买了房子便是置了祖业,可以一代代传下去,因为土地是自己的,拆掉重建也没有关系,其权利不会因为天灾人祸而消灭于无形。而在中国,买房子不过是买了地面上的几块砖,因为所有权并不包括土地。土地永远在那儿,而砖块总有一天会消失,这决定了中国人当下拥有的权利不过是一种可以“被风化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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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大讨论时人们最关注的便是土地所有权问题。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土地问题没解决,中国人买房子,更像是买了个被子在借来的床上**,可以偷一时之欢,却并不牢靠。套用海子的一句诗歌,在“房地分离”的状态下,铁打的人也在忍受生活,铁打的房子也在风雨飘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