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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哪个房子不是“小产权”?

哪个房子不是“小产权”?

2007-07-16 09:52:18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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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I+ }+ p. k  ■媒体思想之熊培云专栏  www.xmjeep.com  I. k0 Q/ I8 y( d+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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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打的房子也在风雨飘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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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农村去!”10年前北京郊区已经出现了“小产权房”,只有少数人购买。2003年以后,随着中国房产市场的升温,在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下,许多村镇开始直接或间接开发“小产权房”。据称,目前北京已售和在建的“小产权房”有千万平方米。就在这两天,北京通州又查出了百万平方米的“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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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h- W. {; g$ b: n+ {+ u9 @  无论ZF以什么名义“叫停”,以其低于城区一半甚至更多的价格来看,相信“小产权房”热还会持续下去。因为老百姓越来越买不起房,因为“大产权”房盘剥得太多。前不久,有开发商“爆料”:“楼盘开发成本只占房价20%,开发商能够拿到其中40%的利润,余下超过40%的利润全部被相关职能部门‘层层消化’掉了。”所以,在ZF的参与下房价越调越高,而“个人合作建房”、“不买房运动”等同样在各种因素的干预下一事无成。“小产权房”低价热销,独辟蹊径地嘲讽了ZF“调而失控”的政策——在ZF缺席的地方,社会反而将房价调控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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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下人们热议“小产权”与“大产权”,笔者却忍不住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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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就是产权,只有“有”和“无”的问题,没有“大”和“小”的问题。就像一个人,有生命就活着,没有生命就死了,若非有人无事生非或者势利歧视,本也无所谓“一条大命”和“一条小命”的区别。然而,法律却是要讲公正的,毕竟这些房子都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盖起来的,怎能像对待“**光碟”一样打击。如果“小产权房”都违规,那么农民自己盖着住的房子又算什么?能把产权分出个“乡镇级”与“国家级”,这不能不说是转型期中国的伟大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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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L; B5 O, r$ a. n2 Twww.xmjeep.com  退一步说,就算今日世界有“小产权”和“大产权”之分,我想这个区别也不在中国。中国人习惯拿自己的房价和国外比,其实从购买力的角度来计算,中国的房价已经高到天花板上去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以中国房地产的产权格局,与国外对比房价本来就不在一个重量级上。区别在于,中国人讲“房地产”,实际上只有“房产”而无“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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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在中国,无论是皇帝至上的君主时期,还是国家至上的国家主义时期,民众都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土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与“普天之下,莫非国土”无非代表了土地占有的两个极端。前者,皇帝垄断一切,天下归一个人所有,臣民实际上是一无所有,关于这一点,“抄家”这两个字已经对中国历史有了很好的概括。至于后者,“土地国有”表面上说一切权利都属于人民,但是,由于“人民”是个虚拟主体,从产权上说,这里名义上属于所有人的东西实际上是谁都一无所有。所以我说,大家别吵了,中国的房子基本上都是“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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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专家反复告诫大家,“小产权”有风险,不受国家政策保护,其实在我看来,房屋的最大风险并不在于不受国家政策保护,而在于可能遭受国家行为的侵害。以目前大行其道的“拆迁政治”与“房地分离”的政策来论,中国什么样产权的房子没有风险?厦门越野联盟4 `( \% i/ \; q, q1 b9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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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在西方许多国家,买了房子便是置了祖业,可以一代代传下去,因为土地是自己的,拆掉重建也没有关系,其权利不会因为天灾人祸而消灭于无形。而在中国,买房子不过是买了地面上的几块砖,因为所有权并不包括土地。土地永远在那儿,而砖块总有一天会消失,这决定了中国人当下拥有的权利不过是一种可以“被风化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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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权法》大讨论时人们最关注的便是土地所有权问题。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土地问题没解决,中国人买房子,更像是买了个被子在借来的床上**,可以偷一时之欢,却并不牢靠。套用海子的一句诗歌,在“房地分离”的状态下,铁打的人也在忍受生活,铁打的房子也在风雨飘摇。
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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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僻!土地产权私有化会实现吗?
至远者非天涯而在人心;至久者非天地而在真情;至善者非雄财而在康乐;至美者非华丽而在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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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哦,在中国,自己盖房子给自己住需要审批,什么基建项目审批啦,房屋结构审批啦等等名目繁多.厦门越野联盟% ]4 w* U7 @! [2 |9 _$ y
老外是在自己的土地上爱咋盖就咋盖,怎么地?我自己的土地,我自己有权处置!
[fly]我是一只乘风飞翔的鸟[/fly] 一杯清茶一盏灯 坐看 一羽轻裳 飘 如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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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的中国土地政策来讲,购买“小产权”方的风险很大,这种风险来自于:当ZF强拆时,你得不到1分钱的赔偿。
" a# X. ^, c$ D$ W2 {2 M: {4 }, S厦门越野联盟中国的房产和地产是分离的。地产永远属于国家,国家可以随时将土地拿来用作其他用途,当你在购买房产时取得了国家的认可,也就是给国家交了时间不超过70年的土地使用费,国家才在强拆时承认自己违约,给你一些所谓的赔偿,实际上应该是违约金。
/ d1 v* n( x; h* c$ d“小产权”房实际上是空中楼阁,是没有任何保证的,请各位千万别买,否则到时你的损失就大了,但可以租。厦门越野联盟7 S; F+ H' x) F( p: N
既然法律已经规定小产权房违法,要想修改法律谈何容易。
$ P6 _; g4 e: P7 E# q  a; s7 {举个简单例子:国家从进口商品中要获得进口关税,这是一笔国家收入。走私则逃掉了关税,因此国家规定走私违法,必须给于严厉打击。国家土地政策规定,商品房必须建在国家提供的土地上,而且要向国家交土地使用费,在非国有土地上建商品房,首先这块土地要让国家征收,然后国家再出让给你,说穿了也就使必须向国家交费,否则国家就不允许。小产权房就如同走私,它逃掉了给国家应交的费,使国家受到了损失。试想,在这种情况下,国家能答应吗?就像一个小偷在你眼皮底下将你家的48寸液晶电视拿走,并且在那自由自在的看足球比赛,你会答应吗?你心里会舒服吗?收拾他是早晚的事。因此,国家整顿小产权房是早晚的事。8 f' t7 [( R& y
什么都可以干,但劝君莫作违法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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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劝君莫作违法之事:lovel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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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野海狮 于 2007-7-17 09:00 发表 5 l- Z4 A7 J  G  Z4 z9 h0 E! k5 R# f
就目前的中国土地政策来讲,购买“小产权”方的风险很大,这种风险来自于:当ZF强拆时,你得不到1分钱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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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小产权房”只有“大产权房”价格的二分之一、三分之一甚至更低时,那些叫嚷着要调控房价的人无疑在自掴耳光。
4 H5 J  q, s! O0 ^, Q) {厦门越野联盟农民要“卖地”只能卖给ZF,市民要“买地”只能向ZF买。你说谁才是最大的开发商?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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